職務名稱 |
社工師 |
應試資格 |
1.國內外社會工作系所學士以上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3.具精神醫療、心理衛生、自殺防治工作或實習經驗 |
工作內容 |
一、精神科急性病房業務 1.精神科急性病房病人與家屬的社會/家庭功能評估、家族治療、病人與家屬團體,協助病人與家屬獲得社會資源、訂定出院計劃、進行社區轉介。 2.精神科病人與家屬家暴、性侵害、兒少保通報、處遇及社會資源轉介。 3.精神科病人與家屬藥酒癮處遇及社會資源轉介。 4.精神科病人自殺防治處遇及社會資源轉介。 5.精神科住院病人長照評估。 二、精神科日間病房業務 精神科日間病房病人團體帶領、病友志工復健方案帶領、病人與家屬社會資源轉介。 三、精神科門急診業務 接受精神科健保、自費門診、急診病人與家屬之轉介與處遇 四、行政教學研究 1. 實習生教學及外部機構(含學校)來院參訪接待。 2. 行政業務,如科部會議、社工室會議、精神科醫療團隊會議、早療團隊會議、諮詢電話接聽、醫院評鑑、衛生局督考等。 五、其他 1.早期療育病人及家屬家庭功能評估。 2.其他及長官臨時交辦事項,如國軍重大傷害事件。 |
工作時間 |
週一至週五 08:00-17:00 |
薪資待遇 |
1.月薪40410元 2. 年終1.5個月;每月醫勤獎金不定額(含社工師執照加給) |
徵才期限 |
114.03.19 |
報名方式 |
詳情請見三總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https://www1.ndmctsgh.edu.tw/RessourceHumaine/HirP02.aspx?HirNo=TA012502180006319 |
檢附資料 |
甄試者請繳交以下資料,請使用A4規格紙張勿修剪:1.彩色1吋照片乙張。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另行檢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駐外管處完成驗證之證明)。4.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5.相關經歷證明影本。6.身心障礙人士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7.上項資料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14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三軍總醫院人事室宮小姐或email至ivy@mail.ndmctsgh.edu.tw (以email方式請確認收到本院回覆信件方為完成報名~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或親送(均請註記招募案號及職稱),逾期不受理,視同未完成報名。 |